引言: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离婚似乎变成了一种家常便饭。一言不合就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孩子,说离就离了。对于孩子,有的父母开始争夺抚养权,而有些父母,则都不想要孩子。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谁?如果抚养权归了对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归属,又需要做些什么? 法律法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律师解析: 综上可知,在争夺抚养权的案件中,可以从一下几个关键点来举证证明,则可以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获得更大的优势。 1、证明子女习惯于和自己生活。 在处理抚养权案件中,都是以孩子为主,倾向于保持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母亲从孩子出生就一直在照顾孩子,而父亲则忙于工作经常出差,没有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与孩子交流少,感情基础淡泊,则母亲明显容易争取到抚养权。当然反之亦然。 2、证明自己及亲属的受教育程度更高,居住环境等方面更好。 优良的教育环境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抚养孩子不仅仅是让孩子吃饱穿暖那么简单,经济基础不容忽视,但良好的教育条件更能给孩子跟好的成长。比如:个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周围具有良好的教育资源条件等。 3、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高或经济条件好。 若能证明自己经济条件能提供给子女一个更好的,无忧无虑的成长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则在争取时处于有利地位。比如:出示个人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4、证明自己及家属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对于幼年期子女,这一点尤为重要,孩子的成长离不开陪伴,如果能证明自己及亲属能够长期陪伴孩子的话,会比简单的经济条件好更具优势。毕竟亲情陪伴是纯粹金钱所不能替代的。比如:证明自己的陪伴时间、工作性质、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这一点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比如:离婚当时对方已有恋人且短期内有结婚的可能、婚姻由对方婚内出轨造成、对方有吸毒家暴赌博等恶习、其父母亲属家庭关系不和谐经常吵架等,或患有久治不愈及传染性疾病的。 这些原因都可能成为不利于子女成长甚至影响子女正常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因素,对于削弱对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有利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