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问题类型: 我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的问题紧急,需要委托律师;
我要打官司了,想找个好律师;
详细内容: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qq: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律所动态 浏览文章

程功大家谈第1期:曲终人散之离婚诉讼——房子到底该归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主持人:那婚后买房呢,房屋如何分割?

李月律师:

1、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主持人:李律师,您刚刚多次提到“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主要包括哪些呢?

李月律师:常见的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继承或受赠财产、生产经营所得收益(比如房屋出租所得租金、炒股所得收益、股权红利等)、知识产权收益等(《婚姻法》第17条)。
 
主持人:房屋的权属现在已经确定了,那么到底该如何分割呢?是一人一半吗?

李月律师:也不完全是这样。对于夫妻财产分割事宜,能协商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法院也可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婚姻法》第39条)。

主持人:关于本期访谈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李月律师:近年来,离婚纠纷数量逐年递增,房屋分割也成了离婚诉讼中不可避免的焦点问题,以上所说的是普通的、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可供大家参考。但现实案情中存在有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形,比如诉争房屋系房改房、集资建房、小产权房等特殊类型房屋、房屋上设有抵押担保等,这些都会对判决和执行带来直接的影响。为您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以联系我或我的同事进行咨询或委托代理,程功所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

主持人:感谢您的到来!

(本文不代表程功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结论,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作为和不作为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您需要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程功律师事务所联系。)

服务导航

扫扫加微信
微信号:
15333828211

律师免费咨询:
187399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