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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不到的人心

时间:2018年04月25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近日看到麻辣烫店里孕妇故意绊倒男童的新闻,不禁有些叹息,看着视频中孕妇故意的神态和男童天真无知的蹦跳,形成那么鲜明的对比,小编不去评价事件的对错,只想借此对比人心和法律。

人心不恶,无知善在何处;人心本善,只因未伤及利益;

曾经有一位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说:我内心明明很恶,却要用善的伪装。这个嫌疑人才十几岁,认识他的人都夸他懂事、听话,可就是这样一个听话的孩子,内心恶爆发的时候,造成了不可挽救的后果。没有完全的对错,绊倒男童的孕妇、人见人夸的嫌疑人,也都是那一瞬间的事情能定义为错,就如同我接触的刑事案件嫌疑人一样,他们是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也正是因为他们要努力做个“好人“才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以至于得不偿失罢了。

回过头来看看这个孕妇吧,根据事情进展报道,被绊倒的男童有先天性心脏病,被绊倒后入院检查除有略微不适外,暂无其他严重症状,花费医疗费用4000元左右,报警处理后,孕妇积极道歉,事情就此结束。

但小编在此想要延伸的是法律上你想象不到的事情:生活的巧合太多,假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男童因为摔倒后,心脏停止跳动(死亡)或者其他并发症的产生(重伤),孕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这个问题小编着重考虑的角度是刑法上因果关系的问题,即绊倒行为与男童心脏病的发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无绊倒行为就无心脏病的发病,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男童自身的疾病问题,几个因素的混合产生了危害后果,小编认为孕妇是要对此承担刑法责任。您如果有更好的见解可以下方留言,一起讨论。

无法猜测的人心,无法想象的法律巧合,只有保持好自己的内心,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方可应世间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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