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经常加到当事人的咨询:我的车被扣了、我们公司的门被堵了、我被人跟踪了、有人在我公司烧冥币等等诸如此类,我往往会建议当事人保持克制,保存现场证据,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但是结果往往是公安机关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处理、、、这些案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经济纠纷引起,但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案件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等,有些案件最终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比如说“山东辱母案”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接处警的警察,轻者收到纪律处分,严重的涉嫌渎职类犯罪。 公安机关禁止插手经济纠纷的法律依据: 对于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其中要求,对于把经济纠纷当成诈骗案件办理的公安机关且不予改正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公安部制定上述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造成诸多负面的影响。 鉴于此,律师建议如下: 最后,奉劝朋友们,一、选择合法理性的维权渠道,以免害人终害己!二、选择合法的融资平台,远离非法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