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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律师行业的祖师爷是河南人!

时间:2015年02月26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中国古代到底有没有律师这个行业?不仅有,还世界第一,最早的律师就是在中国出现的。律师的祖师爷叫邓析,是春秋时郑国人,生于公元前545,死于公元前501,河南新郑人,郑国大夫,春秋末期一个著名的思想家,一个大法学家,中国民权法律的启蒙者。

《吕氏春秋》上有这么一句话,说:邓析“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邓析打官司是收律师费的,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裤子一件。那时,他就已经认为帮人家打官司这是一种职业了,养家糊口的职业,收费合理,正当。

结果人家邓析家里生意兴隆,客户蜂拥而至。邓析他太太还开了一间店铺,这就是最早的律师事务所。

很多人就发现干这项工作收益不错,于是又纷纷参加他的法律培训班。邓析聚众讲学,向人们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那阵也没有司法考试,邓析是最早的律师执照的颁发者,他的理论是 “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就是你的委托人无论有理没理,你能找出理由,帮助你的委托人打赢官司。

这个和现在律师的思想已经非常接近了,而且是非常超前的。

他的思想简单地说,就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的理论。《吕氏春秋·离谓》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洧河发大水,郑国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但得到尸体的要价很高。于是,富人家属就来找邓析,请他出主意。邓析对富人家属说:“你安心回家去吧,那些人只能将尸体卖给你的,别人是不会买的。”于是富人家属就不再去找得尸者买尸体了。得尸体的人着急了,也来请邓析出主意。邓析又对他们说:“你放心,富人家属除了向你买,再无别处可以买回尸体了。

从这个故事来看,邓析对买卖尸体双方所说的话,确实有一点诡辩的嫌疑,但是,邓析在这件事情中只是一个中立者,所以他没有义务和责任一定要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说话。因为谁也没给钱吗!邓析也没有理由偏袒任何一方。

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一个听起来都合乎逻辑,但合在一起就荒谬了。邓析肯定是希望他们相持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可以找到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平衡点。

从这件事上来看,邓析已经具有了相当完整的朴素辨证观念。

在邓析看来,辩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能任意胡说,否则就会带来祸患,特别是辩论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标准,所以“两可”虽然不失为一种辩说方法,但不可滥用。这就是诉讼程序要有规则,也就是最早的民事诉讼法!

但是,邓析啊,这个律师的思想,太超前了!太超前了就势必会出现问题。

当时春秋时,郑国还有个法学家叫子产,他是郑国的宰相。这位老先生也是个比较有理想的人,他认为应该让百姓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让大家知道如何正确地生活。于是郑国颁布法令,都要写在牌子上,挂在城门口,这叫“悬书”。

但是偏偏出了一个邓析,这叫既生瑜何生亮?

凡是一出台新的法律,邓析就研究这里边的漏洞,别忘了,他还开着法律培训班呢,在班里边他就把这些新的法条来了个“两可说”,本来一清二楚的事,让他一搅和,大家全糊涂了。

子产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他的办法是取消“悬书”,以后法令不再公示,官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比如你在街上忽然被捉了去打了五十板子,那么你肯定触犯了某条法律,至于是哪一条,你不要问,你如果问了你就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又得再打五十板子。

这确实也是个好办法,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增强了百姓对法律的敬畏。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连挨几顿五十板子的倒霉蛋们屁股朝天被抬回家,哭爹叫娘之余想来想去,压抑不住对神秘法律的求知热情,总得知道屁股因何而开绽吧,怎么办呢?找邓析去。

于是邓析家门口挤满了要求普法的百姓。如果邓析是个聪明人,他就会在他的铁嘴上挂一把铁锁,把钥匙扔到井里去,可是他的人来疯是必然要犯的,他口沫横飞如雨,告诉人家前五十板子是依据某一条,后五十板子是依据某一条,根据你的情况,前后五十板子都于法无据

郑国过去拉人进来打板子大家都是一声不吭,可现在呢,板子还没举起来,然后就扯着嗓子大叫:“孩儿他妈,快借两件新衣裳找邓先生去!”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就去找邓先生上访。

子产见邓析处处跟自己对着干,气疯了。子产于是就把邓析杀了,杀邓析还不算完,把他杀了而且陈尸示众。效果当然很好,再没人敢跟板子叫板,郑国从此大治。郑国“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其实,律师这个行业自从出现以来,就饱受争议。有很多人说,律师维护那些有钱人,故意把白的说成黑的,让很多有罪的人逃脱了处罚。律师一接受委托人的律师费,别管用什么方法,就得帮人家把官司打赢了,不能往输了打,有时确实是弄了个是非颠倒,含糊不清。

但律师制度,又给了那些受了冤屈的人,一个充分的辩解的理由,这也是一个维护人权的具体制度。所以律师这个词本身就是个“两可说”,你从正反两方面都能找出毛病来,又都有优点,从这点上看,还有由大家自己去评判,这个世界上到底需不需要律师吧。

我们今天应该纪念邓析,这个最早的律师,这个招人烦的铁嘴,这个把法律带给民众并为此牺牲的人。他算得上是中国法律界的哥白尼,触犯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被杀,但是却给我们流下了更多的真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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