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问题类型: 我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的问题紧急,需要委托律师;
我要打官司了,想找个好律师;
详细内容: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qq: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社会与法 浏览文章

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产生了收益该归谁?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明确区分的是孳息、自然增值和投资收益三个概念:

孳息:是指从原物本体中产生的物,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自然增值:是增值的一种,是相对于主动增值而言的,一般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而致,与夫妻是否对其有投入无关,如婚前一方购买的文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投资收益: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花费时间、精力经营取得的利益,凝结了人的劳动在其中。

根据以上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然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约定,否则并不会因为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投资收益,须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服务导航

扫扫加微信
微信号:
15333828211

律师免费咨询:
187399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