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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继承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取得的遗产,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只归其中一方所有的以外,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当然有权进行分割。

2、继承取得遗产还涉及到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处理,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分割之前就在离婚夫妻之间分割面临现实的困难,法院一般不予处理,但配偶一方的权利并没有丧失,其可在继承人之间分割后再主张权利。

3、在继承纠纷确定了一方应得的份额后,法院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予以处理,或者在继承纠纷确定之前就告知另一方可以另行主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其父母去世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而该放弃行为又没有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无效情形的,一方对该房屋就不享有权利,另一方也就不能再主张分割该房屋份额。

大家请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对其权利的重大处分,如果仅仅为了不让配偶分得遗产的份额而放弃继承,有可能得不偿失。因此,当事人在作出此类决定前,应当深思熟虑,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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