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刑事管辖原则,它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 这里的刑事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主权原则所享有的、对在其主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犯罪进行起诉、审判和处罚的权力。 刑事管辖权的行使,事关国家主权,各国刑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交通的日益便捷,外国人来华生活、工作、学习、探亲的人数比例逐渐增大,那么如果外国人在我国内涉及刑事案件,应当如何管理呢? 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权来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也就是在属地管辖权中,并不关注行为主体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符合上述情况,一律都要受我国《刑法》规制。 其次,根据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原则,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外国人在国内犯罪一律都受我国《刑罚》规制,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他情况下,与我们一样,都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