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郑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本市某块地进行征收补偿,王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王某和政府最大的分歧在于王某的房屋属于住改非是否应当按照经营性房屋进行补偿? 二、住改非房屋补偿如何认定 房屋按照性质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和经营性房屋两类,但在拆迁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形即住改非。 所谓的住改非是指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用途属于住宅,但是后期改作经营性房屋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对于住改非的补偿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下列因素综合认定。第一,房屋的实际使用现状。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实际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第二,房屋的经营年限。第三,纳税情况。 三、面对住改非如何维权,程功律师分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第四条之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及住建部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 司法实践当中,各地关于住改非的补偿不一,如果您在实际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大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