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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提供的夫妻之间的谈话录音能否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时间:2019年05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中已明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该《规定》第七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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